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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将试行文明城区指标体系

1999-01-22 来源:光明日报 记者 高晓明 我有话说

本报讯由上海市文明办和黄浦区共同制定的上海市创建文明城区指标体系,经过近半年的努力,已制订完毕,最近将在黄浦区开展试点工作。

从1993年开始,上海市连续开展了5次评选文明小区活动,已有市级文明小区318个,区级文明小区千余个,并于1998年首次命名了15个文明社区。通过创建文明小区和文明社区,明显改善了居住小区的环境,提高了居民的生活质量,增强了市民的文明素质,为创建文明城区和文明城市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为使创建工作达到标准化、科学化和规范化的要求,上海市文明办会同黄浦区进行了大量的调查研究,在专家的指导下,制订了《上海市创建文明城区指标体系(试行稿)》,作为创建文明城区的评估标准和奋斗目标。

这个指标体系按照经济繁荣发达、科教文化领先、环境优美有序、服务保障完善、风尚文明向上的文明城区要求制定。体现了在公民素质、文化生活质量、城区文明程度等方面均得到显著提高的要求,体现了经济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的规律,体现了以人为本全面发展的思想,也体现了可持续发展的战略。该指标体系吸纳了我国社会科学研究的成果,并从上海新老城区并存的特点出发,为能全面反映创建水平,除了上述客观指标体系,还制定了包含政府形象、市民素质、市容环境、社会风气等内容的主观指标体系,总共确定了113个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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